浙地办〔2020〕20号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评选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97号)的要求,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决定:温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为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我办纪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7053206(纪检)
通信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98号省方志办纪检
邮政编码:310007
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先进事迹简介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全目标”全面实现。
一、领导重视支持。市委、市政府大力配置人员和经费,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伟俊专题听取地方志工作汇报。
二、“两全目标”全面提前实现。2020年10月,《温州市志(1991—2012)》出版发行,2016年版《温州年鉴》入选首届中国年鉴精品工程,所属11个县(市、区)综合年鉴均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
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指导乡镇村志编纂,推进部门(专业)志编修,5年间指导审查了20多部部门(专业)志。以志鉴成果的数字化、信息化作为开发利用方志资源的重要手段,精心打造数字方志馆。
四、职能作用切实有效发挥。充分用好各类宣教渠道,每年刊发《温州史志》期刊4期、工作简讯12期,温州史志网每年更新信息200多条。
五、加强队伍建设。领导带头修编市志,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史志系统和各供稿单位人员连续5年举办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