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云并不是一个有野心的人,来到大虞朝,确定自己穿越后,他很迷茫。
大虞朝,唐云很陌生,没有任何归属感,哪怕是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二十年来也从未离开过洛城周边的地界。
唐云想过,不是没想过,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一年积攒家业,两年半出窝打篮球,五年统一全世界,十年圈养奥特曼,争取有生之年制霸银河系。
问题是古代真的那么好混吗,整个大虞朝都被笼罩在降职光环之下?
剽几首诗,文人惊为天人,纳头便拜叫爸爸?
诗是要看阅历甚至是“履历”的,更要应情应景,你一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伙子,张口闭口就是名传千古的旷世佳作,谁会信?
搞到土豆改变天下百姓命运,更扯了。
土豆产地在南美洲,和大虞朝中间隔着大海呢,他根本不会游泳。
还有火药,就算搞出来有什么用,炸谁去啊,扔宫府里去,别说大虞朝,就一座洛城,他都不叫不出十个人名。
所以说,唐云的想法很简单,赚点钱,改善改善生活,至少目前是这么想的。
第二日,起了个大早,唐云在后花园里拿着最小的石锁抡来抡去。
陈蛮虎蹲在旁边,歪着脑袋,不懂,不懂为什么自家少爷一边练石锁,一边喊着耶巴蒂莱维卑鄙。
出了一身汗,唐云坐在石凳上喘着粗气:“身体是泡妞的本钱,以后每天坚持运动。”
陈蛮虎干笑了一声,现在但凡唐云说他听不懂的怪话,他就会流露出我听懂了但是让人一看就知道什么都没听懂的表情和笑容。
“对了。”
唐云一边擦着汗一边问道:“我爹呢,一大早没看到他呢。”
“去肃县了,说是一个军中友人后辈成亲,要住几日。”
“吃大席去了啊,那怎么不带着我呢?”